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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迹分析的原理与方法

笔迹鉴定作为文书鉴定的一部分,了解笔迹鉴定的原理与方法也是十分重要的。

原理之一:笔迹与书写人的内在素质有着必然的联系:不同的特点与不同的内在素质呈对应关系。

任何笔迹特点,都不应从书写人的内在素质以外去寻找原因。偶然性的笔误,当然不能反映必然性的原因,但不应把它列为笔迹的特点。

原理之二:若两个人的笔迹完全相同,则可以肯定这两个人的内在素质也相同。

尽管这种现象是不可能出现的,但是这一原理仍然有它的价值。因为它的真实含义是,若两个人的笔迹相似,则他们的内在素质也相似。他们的笔迹相似程度有多大,则他们的内在素质的相似程度也有多大。

模仿他人笔迹而产生的相似现象,应当视为只是一种暂时的相似,是双方的内在素质在短时间内发生了相似的情形而已。

原理之三:既然书写人的内在素质决定了笔迹的特点,那么反过来,从笔迹特点便可推测出对书写人起决定作用的那些内在素质是什么。

原理之四:各种笔迹特点都是由书写人不同的内在素质综合作用而形成的。通过分析不同的笔迹特点,这些不同的内在素质可以一一分离出来,就如同水可以分解为氧和氢一样。

原理之五:尽管笔迹的模仿活动,只是暂时地实现了笔迹上的相似,但人们却可以由此而实现精神上的沟通。如演戏,通过摔盆砸碗的动作,可以体会到暴怒者的情绪;通过蹑手蹑脚的行走,可以体察到窃贼的心理。

笔迹分析的方法,从大的方面可以分为两种:一种是直觉感知;一种是解析笔迹特点。

分析笔迹是一项复杂的工作,即使电子计算机也不能完全胜任。人的大脑较电子计算机优越的地方,就是它可以利用直觉,笔迹现象犹如一座无边无际的迷宫,分析它需凭借能高度概括并把握整体情形的直觉作为指南针,否则就会坠入“不识庐山真面目”的模糊境界。在《笔迹与性格》一书中,对于每种笔迹特点都有几种解释,当一种笔迹特点出现后,究竟采用哪一种或哪几种解释呢?这时便要靠直觉了。没有运用直觉作指南,各种解释条文也是僵死的。

解析笔迹特点,很像是解一个多元的方程式。初看哪个未知数都无法确定,但是只要耐心求解,一步一步探索,个中之谜便可一个接一个地解开。往往关键性的内容一经抓住和确定,其他的许多内容便可迎刃而解。许多人解析笔迹特点凭借的是长期积累的实践经验。一看到某种特点变鉴往知来,了如指掌,知道它有多少种解释。有一些人则热衷于测量各种笔划的长度、角度、距离等。运用精确测量得来的“成果”,可操作性强,如能输入计算机中进行分析,也许会有一定的价值。

解析笔迹特点时最忌讳主观武断。所谓主观武断,就是当资料不多、证据不足时,便轻率地认定某种笔迹特点代表某种意义而妄下结论。当笔迹材料不完整或不合格的时候,勉强作出的结论肯定会破绽百出,是不可靠的。因此,进行笔迹分析,应当拒绝对不合格的笔迹材料进行考察。每种结论都应当占有充分的材料并经过反复验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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